各乡镇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省干部驻村联户扶贫暨建档立卡扶贫工作会议要求和《印发〈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全省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陕办字〔2014〕28号)、《关于做好干部驻村联户扶贫工作的通知》(陕组通字〔2014〕40号)和我市《关于做好干部驻村联户扶贫工作的通知》(延市组发〔2014〕64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全县干部驻村联户扶贫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范围
干部驻村联户扶贫工作在全县7个乡镇开展,共在23个低收入村派驻驻村工作队。参加的单位是市、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市上共派工作队5个,县上在“千名干部下基层,两联三包抓扶贫”活动基础上共确定18个县直部门单位驻村帮扶(详见附件1)。
二、选派驻村工作队
市、县(区)各单位驻村帮扶,从2014年到2016年,一定三年不变,不脱贫,不脱钩。各单位要选派年富力强、善打硬仗、乐于奉献的干部组成工作队在帮扶的低收入村驻村工作。每批工作队驻村工作时间为1年,期满压茬轮换。每个驻村工作队由2名干部组成,驻村工作队由包扶领导所在部门指定一名45岁以下、副科级以上干部担任队长,另一名队员由所在乡镇干部组成。工作队队长兼任帮扶村的党支部副书记(党外干部兼任村委会主任助理)。
三、主要任务
干部驻村联户扶贫工作要服务于全县统筹城乡发展大局,与“千名干部下基层,两联三包抓扶贫”活动紧密结合,做到原则不变,任务不减,不脱贫,不脱钩。主要任务是:通过工作队驻村帮扶和干部联户扶贫,加快土地流转等各项农村改革步伐,帮助低收入村和贫困户发展产业,增加收入,实施避灾扶贫移民搬迁,改善生产生活条件,解决实际困难,提高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三年实现帮扶村和贫困户收入翻一番,贫困户全部稳定脱贫。具体任务是:
(一)实施精准扶贫,协助组织开展贫困户核查认定、建档立卡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二)制定实施帮扶村发展规划和贫困户脱贫计划;
(三)协调落实并指导实施产业发展、移民搬迁等各类扶贫开发项目;
(四)宣传并落实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指导帮助贫困村做好土地确权、登记、流转等工作;
(五)协调处理各类矛盾纠纷,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六)协助抓好以“两委会”班子为重点的基层组织建设建设;
(七)协调派出单位落实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建立协调机制。驻村联户工作由县“两联三包”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管理,具体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和县包扶办共同负责,县委组织部主要负责干部选派、管理和考核工作,县包扶办主要负责日常业务工作。各乡镇要建立相应的工作协调机制,做好本区域干部驻村联户扶贫的组织协调和日常管理等工作。各乡镇要向每个帮扶村指派1名干部,作为驻村工作队联络员。
(二)落实有关待遇。干部驻村期间,工资待遇保持不变,保留编制、职级。驻村发生的食宿、交通、差旅补贴等费用,由选派单位按有关规定给予报销。各单位要关心驻村干部,及时解决他们工作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县级组织、包扶办要协调有关方面为干部驻村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
(三)加强日常管理。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干部驻村联户扶贫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责任,将此项工作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相结合,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各驻村干部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考勤和请销假制度,全年在基层工作时间不少于220天,并认真填写驻村工作日志,以扎实的作风树立驻村干部的良好形象,所有驻村干部要在6月25日前全部进村开展工作。
(四)严格考核奖惩。县委组织部、县包扶办和扶贫办每年对全县干部驻村联户扶贫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及时通报情况。对考核评为优秀等次的驻村干部,进行通报表扬,成绩特别突出的,向单位推荐,优先提拔使用。对工作不认真,没有完成年度任务或没有达到要求驻村天数的干部,不得轮换,第二年继续驻村帮扶。对违反“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规定及各项工作纪律、群众意见较大、造成恶劣影响的驻村干部,进行通报批评,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加大支持力度。县扶贫办安排扶贫项目资金时,要首先在帮扶村安排,县发改、教育、国土、财政、水利、农业、林业、金融等部门的项目资金,要向帮扶村重点倾斜。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干部联户扶贫和包村扶贫责任,发挥自身优势,在资金、项目、人才、技术、信息等方面大力支持驻村干部工作。
(六)搞好培训宣传。县组织、县包扶办和扶贫办要会同宣传部门和有关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干部驻村联户扶贫工作的重大意义、重要政策措施,宣传驻村联户扶贫的先进典型、经验做法和成效,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驻村联户扶贫工作的浓厚氛围。要按照要求,组织驻村干部开展扶贫业务培训。每年培训不少于2次,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5天。
五、几点要求
(一)各乡镇、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干部驻村联户扶贫工作在推进全县扶贫开发、加快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步伐、培养锻炼年轻干部、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促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扎实开展等方面的重要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责任,加强领导,认真扎实地做好干部驻村联户扶贫工作。
(二)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干部驻村联户扶贫工作责任,按要求选派优秀干部驻村帮扶,组织领导和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使每个贫困户有帮扶责任人。要明确一名领导具体抓好驻村联户扶贫工作,经常到帮扶村检查指导工作,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向县委组织部和县包扶办上报信息、资料,确保按时完成扶贫工作任务。
(三)各有关单位要于6月26日前完成驻村工作队的选派工作,填写驻村帮扶工作队干部登记表和驻村帮扶工作队情况登记表(见附件3、附件4),并报送县委组织部、县包扶办,县包扶办要将全县干部驻村联户扶贫工作安排情况和驻村工作队基本情况汇总表(见附件5)尽快上报县委组织部、县包扶办。
附件:1.单位驻村联户帮扶安排名单;
2.驻村帮扶工作队干部登记表;
3.单位驻村帮扶工作队情况登记表;
4.干部驻村帮扶工作队基本情况汇总表。
中共志丹县委组织部 中共志丹县委农村工作部
志丹县老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4年6月24日